2023年度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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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南郑作为“千年古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民俗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文明、发扬文化、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于今年10月带领教工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实地察看了相关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座谈会,全面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状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南郑区位于汉中盆地西南部,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20XX年南郑被认定为“千年古县”,20XX年被命名为“省级文化先进区”。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科学保护思想,立足区情实际,加强保护和传承,不断推进“人文南郑”建设。目前,我区已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0个,其中《汉调桄桄》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春倌说春》等12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名录,《黄官盐菜制作技艺》等16个项目被列入市级名录。建立非遗传承基地16个,其中良顺藤编被评为省级示范性传承基地,协税社火、汉中藤编、汉调桄桄被授予省级传承单位。现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名,市级项目代表传承人12名,区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0名,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文化遗产日”、民俗节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流动展板、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和南郑电视台、广播电台、《南郑文化艺术》报、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媒体形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保护成果、传承活动和先进典型等,开展经常性地开展培训,组织非遗业务人员、非遗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学习《非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二是不断健全非遗工作机制。在区文化馆加挂牌子成立南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由区文化馆馆长担任保护中心主任,抽调6名文化骨干组成非遗保护团队,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根据实际相继出台传承人管理和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对传承人进行集中培训及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传承人补贴,不断加大对传承人队伍的规范管理。

  三是不断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近年来,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以培训为抓手,对非遗项目按地域存续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类技艺培训,先后举办了汉调桄桄、剪纸、藤编、棕编等技术培训班,使我区非遗传承人队伍呈现逐年壮大的态势。20XX年以来,我区共举办技艺传承培训班62期,培训2000余人次。同时,鼓励以师带徒,拜师学艺,送出去接受高端培训,极大地提高了传承人队伍的文化含量和技艺水平,非遗传承人已成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性传承的良好载体。

  四是有效推进非遗阵地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有传习活动场所的企业和作坊中逐步建起了16个传承基地,其中良顺藤编公司被评为省级示范性传承基地,协税社火、汉中藤编、汉调桄桄被授予省级传承单位。传承基地的普遍建立,为开展活态传承搭建了平台,以师带徒的活动在实践中得以提升。

  五是逐步壮大非遗文化产业。积极探索“非遗+扶贫”模式,推进良顺藤编、汉中棕编、古法养蜂等非遗项目助力文化扶贫,对非遗项目按地域存续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汉调桄桄、剪纸、藤编、棕编等各类技艺传承培训班62期,培训2000余人次,帮助周边农户、贫困户、残疾人掌握传统技能,就近或居家就业,目前,省级非遗项目藤编产品已涉及5个村800多户,藤编厂由当初的1个发展到3个,年销售收入达6000余万元;棕编产品年收入近千万元。并先后组织藤编、棕编、扇编、黄酒、刺绣、土陶等项目产品参加了丝绸之路博览会、文化产业博览会、敦煌非遗产品展销会等大型展销活动,既展示了我区传统手艺,又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学习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保护工作知晓率不高,对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随着非遗项目的使用频率的日益减少,部分传承单位及传承人存在“重申报、轻保护”思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保护传承的管理有待加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靠在文化馆,由区文化馆馆长担任保护中心主任,没有独立机构和相应人员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稀缺,对非遗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研究不深、成效不明显。非遗传承基本上都是口传心授,传承时间长、见效慢,年轻人学艺的积极性不高,传承人队伍严重老化,且青黄不接,有的项目已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项目保护处于“有人教无人学,有心学无人教”的困境。

  (三)保护经费不足。区财政每年列支18万元专项经费全部发给90名经考核合格后的传承人用于传习补助,无法保障非遗保护工作的经费,不同程度的制约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产业效应不够明显。目前,全区除了藤编、棕编等少数传统行业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外,其他多数保护项目产业化集聚度和市场化开拓度较低,传承个体以传统技艺项目居多,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极大地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使生产性保护的目的难以实现。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对非遗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非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要结合“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比赛,充分展示我区非遗传承保护成果。要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的意识。

  (二)培养专业人才,增强传承保护能力。针对目前非遗保护传承人后继乏人的现状,要加快制定传承人培育制度,积极推动非遗传习所的设立,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业人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训,加大非遗整体性、活态性、生态性保护力度,不断提高传承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经费保障。要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解决非遗机构长期挂靠、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用足用活有关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通过政策引导,用好民间资本,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吸纳各方力量投入非遗重大项目的研究、实物征集和传承保护。

  (四)注重保护创新,做强非遗文化产业。要根据非遗项目的不同生存状态,分类施策,采取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在传承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发展,把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要制定出台非遗传承创新的鼓励激励措施,促进文化与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旅游发展、民生改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更好的传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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