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去中国的船读后感优秀(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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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国的船读后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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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国的船读后感篇1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去中国的船读后感篇2

文:曹必承。在埃德加·斯诺编著的《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我被作者坚强的精神所感动。

作者生活的年代,也是中国最困难的时候,如同一道长城,连绵不绝,使中国红区宛如一座孤岛,可作者并没有退缩,而是选择越过那道长城。他并不了解中国红军是怎样的一支队伍,他可以把非议置之度外,勇敢地踏入这片土地,在这条路上,他遇到许多困难,白匪军的追杀等,但他终于排除万难,开始与红军接触,把他之前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文中的作者遇到问题时,他选择去探究,去试验,直到自己了解真相,他不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但我就没有这种毅力,我遇到问题时,很轻易地放弃,遇到困难时,我会选择逃避,而不是去面对。做任何事总是缺少那一份勇气,一份毅力,使我很难做成功一件事,因此我的成绩也很难提高上去。

以后我必须改掉自己的惰性,以文中的作者为榜样,学会勇敢,学会坚强,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什么事情都不放弃,坚持到底,多一份探究的劲,使自己不断完善,做一个男子汉,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做一个像作者那样勇敢的人。

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的前两章,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影响着我,作者还会经历什么事呢?请听下回分解。

胡说:确实如必承所言,开头一章的叙述展示了一个独特的新闻记者的“我”的模样,那般真诚、执着,只为追求真相。给予我们许多启示和感慨。书未开读,已然被感。

去中国的船读后感篇3

翻开《中国通史》这本书,首先看到的是前言,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面对风云变幻、迅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只有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充实人生,创造未来;只有借鉴历史,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人生;只有学会反思历史,才能更好地认清未来。 随之翻到目录,这本书写的是从有人类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间的事。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才能对我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才能是我们拥有中国人应有的优越感,但是正如先前所说,中国的历史书籍多如牛毛,又多以古文为主,对我们这些对古文向来不怎么“感冒”的人来无疑是一味难咽的苦药。《中国通史》以白话文的形式对中国历史进行阐述,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滋润我们那早已干涸的历史细胞。历史蕴含着经验与真知,它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成功与失败、兴盛与衰退、辉煌与悲怆、交替与

更新,也预示着人类的未来。

我们不是搞历史的,不许对中国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然而我们却不能容忍对我国历史的无知,《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看。

去中国的船读后感篇4

对于埃德加斯诺,名人是这样评价他的:“人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埃德加斯诺,热爱中国,支持中国的抗日斗争。国人对他赞誉有加。”《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完美的贴切了他热爱中国这一点。他说:“长征精神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其可贵就在于,他能够在漫长的时间积淀中转化为对现实的启示,体现了党之魂,军之魂和民族之魂!”这是他在这本书里写到的。

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为什么能够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为什么能够将这本书写得这么详细且生动呢?我想,这不仅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更是因为他被“长征精神”所打动,所震撼,所敬佩!

这几天《红星照耀中国》读到第五篇“长征”,我看到红军被第五次围剿,由于敌我双方力量悬殊,他们不得不进行举国大迁移,他们强渡凶险的大渡河,他们走过了环境恶劣的大草地。每每读到这,我的心都不由得揪了起来,心疼他们。他们究竟是用怎样的勇气和毅力,才度过这些常人连想都不敢想的难关啊!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大概就属贺龙了,他是个大个子,像老虎一样强壮有力。虽然年过半百,但仍然很强健硬朗。他是个土匪头子,被国民党报纸称为“劣迹昭著”。率领村里的几个人袭击收税官,一把刀宰了他们,解除了他们的武装。他在哥老会中的名声遍及全中国,他的口才很不错,有很强的个人感召力。他性格很急躁,却也谦虚。他对有钱人仇视。一直忠于党,从来没有违反过党的纪律。总希望别人提出意见,留心听取意见。这也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想就是: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将这种精神永远保存下来!因为,它不仅仅只代表个人,它更是用无数红军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我们应当铭记,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我们,就没有如今幸福的一幕。我们应当铭记!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真实客观的记录了中国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是怎样一步一步从深陷泥潭的沼泽里爬出来的。他们用顽强的毅力,让中国成为一个奇迹,受世人所尊敬。是他们,照耀中国,是红星,照耀中国!

去中国的船读后感篇5

从保安到西安,这一路上,红军的足迹遍及了山川;过草地,走索桥,红军从不喊苦,他们帮助贫民,上万人加入他们,这是一支传奇的军队。

还记得,红军过草地时的艰辛,一连走了十天,还不见人烟,细雨绵绵加上一望无际,他们吃野菜,无从援手,可他们,还是胜利地经住了考验,从不掉队,互相团结,重重困难没有压倒他们。可现在的我们呢,一点挫折也受不起,自杀,跳楼一件又一件,甚至,还有的大学生,为找不到工作而,轻生难道生命就如此的不珍贵吗?你想想看,我们如今的物质生活比红军那时候好多了,为何这样的生活还支撑不起你强大的内心?知足吧,没有红军那样的团结一心,我们至少要有他们坚定不移的信念。什么信念?为正义,为祖国拼命的热血情怀!如今的中国,全是建筑在死去红军的血肉之上,不为你自己,也要为祖国,那是多少人逝去的青春,又是多少人夜以继日的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自杀,这样的革命价值,是警钟是不可估量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起码要珍惜好它,才谈得上自身为祖国的奉献。

再说说,红军外有敌人,内有忧患,自己人都想至红军于死地,这样一只两面受夹击的军队,却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他们纪律森严,不沾染一切恶习,坚持不拿人民群众的一针一线,他们为无产阶级的人民打仗,帮助贫民,人们都惦记着他们的好,自愿参军,铮铮男儿血本性。而如今的社会,男生没有血气,做美妆博主,不务正业,宁愿在家啃老,也不愿参军,化妆,打耳钉不在话下,想想在战场上杀敌的男生,头破血流,都是家常便饭,他们才拿出了男儿的本色,超越了自我,这是男儿,这是革命时期最man的人。

我敬佩他们,男生应该忙于事业,为社会奉献有奉献,因此,革命中的红军是觉醒的东方雄狮,既有血性,又有信仰,他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

在那个硝烟纷飞,枪声起伏的战场上,有一群红军战士在草丛里埋伏,他们一定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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